依据市政府11月3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11月4日至6日,我省东部地区将出现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现公告如下: 1、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汽车绕行。 4、市中心城区柴油车辆禁行,渣土车禁止运输。 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