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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发布佳木斯市2018年企业工资水平指导线的通知》(佳人社规[2018]4号)的政策解读
  • 来源: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发布时间:2018-06-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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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的调控管理,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根据市统计局2017年企业从业人员年货币平均工资、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企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和市统计局调查队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市发改委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计划增长率,依据“两个低于”原则,采用“四分位法”进行测算。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为了推动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是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促进企业工资微观分配与宏观经济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制定《关于发布佳木斯市2018年企业工资水平指导线的通知》

2、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指导。

3、会同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工资调控办法。即,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在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资分配;对于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标准。对于尚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确定工资分配标准,并积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