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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工作流程的通知
  • 来源: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发布时间:2018-07-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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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社会医疗保险局、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整顿作风电视电话会议,省厅、市委、市政府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不复印、不填表、不跑二次”的目标。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基金征缴、门诊慢性病申报、异地就医备案申报等业务进行流程优化,减少要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实行网上申报,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和中省直企业增减人员时提供的落编或减编手续、调入调出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备案汇总表等纸质材料。

2、异地未持卡就医医疗费结算申报,取消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只需提供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清单、住院收据、社会保障卡原件即可申报。

3、门诊慢性病申报取消表格填写,只需提供三级医院一年内住院病历或本市三级医院一年内住院病历号,选择定点医院和申报病种,即可申报。

4、异地就医备案取消表格填写,只需选择就医地即可。

5、医保注销取消表格填写,驻佳的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微信关注“佳木斯人社网”,在微信上办理医保注销,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在窗口直接办理注销。

6、取消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检复查认定环节。

7、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佳木斯市社会医疗保险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