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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营商局关于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来源:营商局
  • 发布时间:2019-12-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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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机构成立以来,我局结合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向阳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佳木斯市 向阳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考核评价方案》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组织自查,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贡献力量,现将年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

结合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制定《向阳区行政(责任)权力目录清单》,全部实现编码化,目录化管理。目前全区20个行政部门行政权力共计1872项;同时做好市级权力下放、上收及取消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区属部门承接下放权力1项,取消行政许可1项,按照权力动态管理规定均实现备案制度;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推动22个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认领,对事项所需填报内容进行完善,便于社会监督行政权力流程体系。目前录入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平台共计293项(大项),其中包含1310项(小项),分别对应行政检查287项、行政处罚784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其他200项;保留中介服务清单7项。开展清理“办证难”工作,梳理我区办证事项共计67项,严格推行办证事项标准化,深度推进办证事项流程再造。开展“五大执法领域”权力清单梳理,梳理规范权力772项。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落实推进宣传区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创建工作,组建成立向阳区社会信用建设体系领导小组,制定《向阳区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创建工作方案》,开展市场监管信息公示,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目前全区开展“双公示”工作单位16家,累计向“信用黑龙江”信用信息平台上报“双公示”信息2371条;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对全区18家部门重新确定本部门“双公示”填报人员,将“双公示”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填报人和责任领导。对全区部门开展“双公示”基本信息的梳理统计工作,制作了《向阳区“双公示”目录》,行政许可项130项,行政处罚项1095项,为下一步信用信息填报系统平台录入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硬软件设施。

切实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库平台对接,规范电子政务网上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组织22个部门开展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认领维护工作。已完成第一批次的政务服务事项(依申请类事项)认领及维护工作,平台认领及维护政务服务事项142项,在基本要素、办事指南、网办深度、前置件增减、法律法规调整等处修改了100余条。已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325项全部录入市政务服务网公开办理,开展第八次流程再造,申请材料精简60%、流程环节精简32%、办理时限精简55%22个部门的实名受理、审批账号和大厅受理一窗通办账号均已设置完毕。完成15个部门的平台“受理—审批”流程测试工作。

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12个,目前综合窗口3个、商事窗口2个、税务窗口2个,是我市城区独家设税务窗口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医保窗口1个,成为全市首家医保业务进驻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5+X”延时服务,即周一至周五加周六半天工作制度,让双休职工办事不求人。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中心点,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便民化服务体系,将低保办理、民政服务等政务事项下放和延伸至各社区,实现社区“就近办”事项14项,政务服务中心“马上办”事项35项。

(四)大力宣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效开展“清赖”活动。

组织宣传学习营商条例,打造营商环境浓厚氛围,让“人人都知道条例,事事围绕条例开展”。协调组织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印发《条例》360余册,宣传资料3000余份,利用临街商户、机关、学校的大屏幕60余块,滚动宣传《条例》全文。举办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题的全区干部职工优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全区32个部门和社区的100余名干部职工参赛。在“营在佳木斯”“微心向阳”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终端发布信息63条。

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做好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举报机制,设立向阳区企业和创业投诉热线、举报邮箱,并在政府网站设政企互动专栏,已办结5起投诉,承接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转办案件7件,办结率为100%。开展“清赖”行动,建立清单台账,对全区14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监管,督办相关单位履行合同,执行优惠政策,目前还款达6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避免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规定。会同区纪检委、机关工委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窗口部门进行暗访,对驻区单位进行走访,发现不良现象和驻区单位领导及时沟通反馈,树立营商环境监督威信。与工信局、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对佳木斯市中雷企业有限公司、广汇同源家居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存在困难。区6家企业被省营商局批准设立为营商环境监测点,有效促进营商环境的监测。

二、存在问题

各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概念还不是清楚,对《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开展失信违诺专项整治,针对遗留问题彻底清理。一是按照《黑龙江省“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跟踪多办政府部门偿还欠款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还款任务,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诚信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发挥监督威慑作用,确保取得监督成果。一是坚持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全年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不低于85%;二是充分行使监督职能,根据《条例》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政务事项进厅、审批“体外循环”、窗口单位服务等工作,开展营商环境的监督工作,制定监督制式文书,实现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三是加强外部协同,借助多方力量,联结协作,发挥法制监督、民主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合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四是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调整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收集问题线索,多角度汇集意见建议,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六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定期座谈交流,倾听企业呼声,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