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向阳区委书记王献宇、区长方东昕带领机关各党支部的党员干部以及沿江各社区的志愿者来到松花江边,开展“关爱母亲河清四乱”义务劳动。将《黑龙江省总河湖长1号令》和佳木斯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战”落到实处。
向阳区“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展开以来,已经开展4次松花江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本次活动向阳区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参加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共计出动386人、车辆 12台套、清理垃圾1000立方米、清理漂浮物500袋,清除3处违建。向阳区坚决将“清四乱”工作按时限、按标准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还全市人民一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松花江。
向阳区在2018年率先打响“清四乱”第一枪,采取抢前抓早、因河施策、周密部署的工作方式。经过一年的努力,向阳区已累计清除违法建(构)筑物105处,集中清理疏浚河道约9.55公里,清理河滩地376.02亩,完成了市里制定的河湖违建拆除工作目标。2019年完成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6处,完成销号率为100%;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12处,完成11处,完成销号率为91.67%, 七月末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在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过程中,向阳区严格执行“一定三清四到位”的工作标准,全面建立“三级河长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做到底数清、职责清、范围清,并坚持巡查监督到位、发现问题到位、信息处理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同时,为了将巡河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向阳区创造性地将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将网格员纳入日常巡河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将隐患消灭在最基层。
下一步向阳区将探讨“河湖三级管护”创新模式,河道环境卫生由区环卫办进行统一清理整治、社区进行日常监管、区河长办进行督查考核,切实将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松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