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向阳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向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