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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个体工商户“名优特新”分类标准
  •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6-2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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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是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名特优新”四类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定期进行认定和重点培育的措施。个体工商户分类基础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由我局结合实际制定。

一、基础标准

对象为向阳区辖区内正常存续状态(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并且上一年度已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申报或推荐之日前1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C.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D.未完成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E.拖欠员工工资的。

二、分类标准

A.“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且有一定知晓度和影响力的,经营者或经营产品曾获省、市级及以上荣誉;

②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商标或专利权(个体工商户申请或经营者个人申请的商标或专利均可);

③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④经营同一字号的多家门店;

⑤属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且近一年无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

⑥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⑦经其他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知名”类的。

B.“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个体工商户申请或经营者个人申请的商标均可),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②从事本地范围内传统特色产品、特色产业、特色服务和农业品牌、商贸进出口相关行业,具有一定引领作用;

③经营县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特色餐饮名店,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

④属于地域性特色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⑤个体工商户获评市级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等级民宿;

⑥从事行业中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

⑦经市级及以上民宗、文旅、餐饮及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特色”类的。

C.“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

②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

③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入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从事关联行业;

④取得国内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等;

⑤其他经民宗、文化旅游部门基于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等领域的职能和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优质”类的。

D.“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②在实地经营基础上,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且无不良记录;

③依托互联网从事网店销售、直播带货、网络创作、网络中介、自媒体、远程服务等,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④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⑤其他由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在制造业、科技创新、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职能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新型”类的。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佳木斯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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