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1-12-12 9:27:41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给予创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创业补贴

1、哪些经营主体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和残疾人首次创办的,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实体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带动就业5人(含5人)以下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对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补贴标准在10000元基础上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要求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从事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业的小微企业提高30%补贴标准;个体工商户不提高补贴标准。

3、创业经营主体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哪些要件?

答:《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小微企业认定表》(个体工商户不提供)、《创业主体经营情况认定表》、创业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申报或纳税凭证、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及劳动合同等材料。

给予创业经营主体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哪些经营主体可以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答: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的,且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主体。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初创主体吸纳5人以内(含5人)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0000元;对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补贴标准在10000元基础上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和残疾人就业的增加1人给予2000元补贴;对从事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业的小微企业提高30%补贴标准。

3、创业经营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需提供哪些要件?

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审批表》、创业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初创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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