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9-25 15:09:25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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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佳木斯市向阳区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佳木斯市向阳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为: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党建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史资料编写工作。

(2)提出关于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区直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档案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统计汇总、干部信息管理等事宜。

(3)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并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4)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加强对区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区干部教育工作。

(7)负责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佳木斯市向阳区委员会组织部;事业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佳木斯市向阳区委员会党校。

三、人员构成

组织部编制24人。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为21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 3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72.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8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41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4万元,占38.52%;项目支出284.67万元,占61.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2.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5万元,上升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1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2.78万元,占78.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8万元,占12.7%;卫生健康(类)支出17.57万元,占3.79%;住房保障(类)支出23.81万元,占5.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2.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5%。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11万元,支出决算为7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1.9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62.02万元,支出决算为5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目。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9.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96万元。基本工资30.96万元、津贴补贴33.97万元、奖金7.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7万元、住房公积金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46万元。离休费56.07万元、退休费4.39万元。

公用经费12.9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办公费0.92万元、印刷费3.85万元、差旅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3万元。资本性支出0.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主要用于: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比 2018年增加4.32万元,增长50.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局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反映用于农林水方面工作的支出。

2019决算公开中国共产党佳木斯市向阳区委员会组织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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