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佳木斯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5-20 8:47:15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现就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佳木斯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当前,医疗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全民参保、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对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民参保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为确保我市全民参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4月底前,摸清全市常住人口底数,建立医保未参保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通过精准动员、优化服务,5月底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三、研判过程

(一)组织数据比对,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市)区政府都要以本地公安和卫健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基础,初步掌握常住人口数据信息,并组织人社、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与同级医保部门掌握的已参保人员信息开展信息比对(四个城区由市医保局统一进行数据比对),总体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为下步全面开展人员核查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开展人员核查,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要在总体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的主体作用和“网格化”管理优势,对比对出的未参保人群进行逐户逐人核查。特别是对脱贫人口、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学生、农村青壮年、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5类人群,要发挥要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进行重点核查,明确未在我市参保的人员中的异地参保人员和确属未参保人员信息。对于确属未参保人员,要弄清身份信息、居住地址信息、未参保原因等信息。4月27日前,各县(市)区和人社、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要建立完成详细的未参保人员台账,报市医保局,由市医保局形成全市未参保人员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精准宣传动员,推进应保尽保。在开展逐人逐户核查的同时,耐心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对宣传动员后仍不参保的,要认真分析研判原因,落实专人包联,以钉钉子精神逐一突破,打通全民参保的“最后一米”。各县(市)区将同意参保人员信息统一填写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四城区将《采集表》报市医保局,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要为同意参保人员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待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由医保部门通知参保人员在5月31日前完成缴费。

各大中专院校要按照全民参保工作要求,做好数据比对、人员核查、参保动员等工作,积极动员异地来我市就学且未在原户籍地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参保,相关信息数据及台账报送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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