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9:30:58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佳发改价格〔2022〕27

                                               

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天然气

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佳木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以来,全国天然气(LNG)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你公司气源综合采购价格累计上涨幅度已超过《佳木斯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启动的条件。综合考虑消费者可承受能力、价格总体平稳和社会稳定,以及天然气供气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等因素,经市政府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启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适当联动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含)以下,价格每立方米3.14联动调整为每立方米3.53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241-360立方米(含)之间,价格每立方米3.77联动调整为每立方米4.24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61立方米以上价格每立方米4.71联动调整为每立方米5.30

二、优惠政策

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居民生活用气的一、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即由每立方米3.45元联动调整为每立方米3.89

三、补贴政策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生活用气补贴,采取由财政、民政直补到户的办法,即:按照每户每月使用天然气8立方米定额气量,每立方米增加补贴0.39元。超过定额气量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执行

四、相关要求

1、信息公开。你公司要将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

2、做好信息报送你公司要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定期做好气源价格变化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当天然气气源综合采购价格达到停止启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条件时,立即停止执行价格联动机制。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你公司要按照《佳木斯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规定,将基期天然气综合购气价格和计算期天然气综合购气价格及价格联动事宜,向居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执行时间

自2022年1214日起执行。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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