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黑财预〔2020〕58号)

发布时间:2020-6-30 8:52:18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各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现将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下达你县(市),此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同时,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此次下达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预〔2020〕20号)下达的部分资金一并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详见附件),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预〔2019〕9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相关规定,加强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下达资金中包含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奖励资金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统筹支持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附件: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情况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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