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4-4 11:07:53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要求,不断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构建对外贸易新格局,释放外向型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增强全市对外贸易综合实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起草过程

黑龙江省《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外贸现状、项目储备、平台载体等进行了梳理,对省下发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本着结合市情、立足长远、定位准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思路,着手起草《佳木斯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对重点外贸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多次征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金融服务局、市高新区、佳木斯海关、同江市、抚远市等33家单位意见和建议后,经反复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正式下发。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主要思路及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一桥一岛”引擎作用,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推动构建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对外贸易新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市对外贸易额实现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

(二)重点任务。重点任务涉及五大方面20项具体措施。在口岸通道建设方面,重点做好同江中俄黑龙江铁路大桥开通运营前的准备工作及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开通运营,开辟新的国际航线,推进水运口岸功能提升。在园区建设方面加强对俄能源、农业、林业及食品加工合作,进一步推动外向型产业提档升级。在平台载体建设方面,重点是做好同江大桥经济区、抚远中俄沿边开发试验区等对外合作平台的申建工作,为我市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支撑。在贸易创新方面围绕优化进出口商品、方式及国别三方面推动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在政策资金争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推动构建各类合作平台,培育壮大外经贸主体,提升我市对外贸易整体实力。

(三)保障措施。成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督办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实施意见》得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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