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454-8667727
附件: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
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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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