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时间:2021-2-24 16:28:43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批。

(四)负责设置牌匾户外墙体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

(五)负责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六)负责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阳台外或者窗外吊挂、摆放影响观瞻的物品,擅自对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门窗改建、外部装修、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占用道路、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道、广场周边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在道路两侧双广场用边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摆放物品,在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围墙等处晾晒衣物、吊挂物品,未经批准设置户外牌匾、广告标牌等户外设施,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处罚。

(七)负责未经批准养殖家禽家畜,在公共空间搭建鸽舍,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及时清除,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或者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从事店面餐饮经营,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运输的处罚。

(八)负责全区清运冰雪工作。

(九)负责对违反清雪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十)负责未按照规定和技术标准使用融雪剂的、未按照要求堆放或者运送含有融雪剂冰雪的、未按照规定清扫堆放冰雪的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者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装运冰雪过程中沿途遗撒或者倾卸冰雪的、未按照要求清除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的处罚。

(十一)负责对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清扫冰雪责任区域确认(或登记、证明、鉴定、认定)。

(十二)负责单位或者个人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十三)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

(十四)负责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未经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条件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十五)负责对违反《城市绿化条例》行为的处罚。

(十六)负责辖区内兴梅公园及小游园的日常管理、绿地工程设计及建设、绿地管理与维护、游览项目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于兴梅公园的公物破坏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对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行政强制。

(十八)负责对影响市容的设施、设备及堆放物品的行政强制。

(十九)负责对违法建设工程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行政强制。

(二十)负责对临街单位、商家“门前三包”包保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二十一)负责对辖区内经批准的占道综合集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二十二)负责对暂扣兜售的物品及其经营器具的行政强制。

(二十三)负责对暂扣经营工具及物品的行政强制。

(二十四)负责辖区内主道及巷道的清扫、保洁及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局内城管执法服装和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管系统内装备器械、场所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完善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大事记、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安全保密、内务管理、国有资产保管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内城管执法服装和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管系统内装备器械、场所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公务车辆统一管理与分配;负责全局宣传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联系电话:0454-8571746)

(二)财务岗。负责部门预算、资金计划及财务决算;负责财务收支管理、公积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配合完成审计工作;负责区城管局及下属部门的财务账目、人员工资等工作。(联系电话:0454-8571729)

(三)组织人事岗。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人员调配、工作考勤奖罚与年度考核;工资的调整与管理;人事档案的整理归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核定;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法制岗。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局执法行为及工作标准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与执行保障;负责全局执法行为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相关事项的解释;负责在责任部门协助下接待处理执法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信访问题;负责全局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各项工作的衔接、承办与落实,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审核报批和处罚立卷等工作;负责承办报送法院等部门强制执行案件的协调与落实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办理法律法规相关事务。

(五)信访岗。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维持接待工作秩序;协助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述;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向上级提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部门的代理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代理信访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协助督办上级信访部门要求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信访;不定期对涉及本局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越级上访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对大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开展涉及本局工作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相关公文的组织撰写、报送及相关文档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受理“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事项;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联系电话:0454
-8571159)

(六)行政审批岗。负责组织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办结、送达、归档和公示等工作;拟订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创新行政审批模式、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负责对辖区内牌匾、广告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负责辖区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户外设施、条幅的审批与收费;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4-8595857)

(七)效能督查岗。负责按照局长办公会议及上级确定的督查工作项目,按照督查程序,及时对督查项目进行跟踪,及时完成《督查报告》,客观真实反映督查内容,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督查情况:负责处理经局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明确批示的各方面督查(督办)件,严格按照内容和时限要求落实督查承办工作,及时形成《督查报告》呈报局领导审核,配合办公室统一反馈办理情况;负责组织局绩效考核实施管理工作。

(八)公共资源管理岗。负责对全区资源市场的管理与建设;负责辖区内橱窗审批与收费;负责辖区内占道经管、占道集贸市场审批与收费;负责辖区内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审批。(联系电话:0454-8595857)

(九)综合执法办公岗。负责对全区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受理执法大队上报的各类违法案件;负责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性质进行定性;负责执法文书的撰写、下达;负责组织基层监察人员对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十)清运冰雪管理岗。负责全区清运冰雪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工作人员对区街巷道和社区庭院实时清雪,实施机械化清雪及时打通街路,及时完成市级交办的清雪任务。

(十一)公园管理综合岗。负责辖区内兴梅公园及小游园的日常管理、绿地工程设计及建设、绿地管理与维护、游览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兴梅公园及小游园的公物破坏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岗。负责辖区内主道及巷道的清扫、保洁及辖区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

李景涛 党组书记 局  长

赵建设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传霖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铁锋 党组成员 执法服务大队队长

刘  勇 党组成员 七级职员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长安路248号办公写字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85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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