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4-28 12:34:47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黑政发〔2016〕41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佳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压力,加快推动我区经济企稳向好发展,按照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企业投资类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条件。简化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程序,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按照国、省、市要求,继续清理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把开工前审批事项减少到最低限度,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审查。(区编办、发展改革工信局、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监局、农业和水务局)

(二)充分运用好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审批流程,实行部门并联审批,做到“一平台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流程引导、一代码贯通、一条龙服务”,健全监督,确保执行落实到位。(区信息中心、发展改革工信局、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监局、农业和水务局、文化科技旅游局、卫生计生局)

(三)深入实施“法治向阳”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快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网格化责任体系、法制化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和治安管控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信访办负责)

(四)扎实推进“信用向阳”建设。各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打造阳光政府。(区政府办负责)

(五)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能力。(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工信局负责)

(六)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力度。对适合采用PPP模式建设且符合入库条件的各类项目应全部纳入全省PPP项目库。不得把纳入全省PPP项目库内的项目未经市场化公开招标自行确定投资主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PPP项目推介,提升市内外社会资本对我区PPP项目的认知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有吸引力的项目为民间资本留出适当的投资空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区发展改革工信局、财政局负责)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七)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的机遇,围绕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品质食品加工等领域建设一批转型升级项目。开拓国际市场,加强新型农机等装备制造业对外合作。(区发展改革工信局、文化科技旅游局、商务和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

(八)积极争取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即将设立的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和省级各种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工信局负责)

(九)落实“市场化收购+补贴”粮食收储政策,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均衡销售,发挥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区农业和水务局、财政局负责)

(十)推进特色农副产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销售渠道。支持本地品牌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与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平台广泛开展合作,打响本区域地理标志品牌。(区农业和水务局、商务和经济合作促进局、发展改革工信局负责)

(十一)引导支持京东、阿里巴巴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与我区本地电商企业加强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利用互联网就业服务机构促进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商务和经济合作促进局、人社局负责)

(十二)加快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产品供给侧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我区旅游业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型并重转变,由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利用夏季气候优势,融合养老和旅游等产业,积极发展“候鸟式”养老等新业态。(区文化科技旅游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工信局负责)

(十三)利用国家对东北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等给予倾斜支持的政策机遇,抓好我区相关工作。全力推进棚户区五期、六期、七期改造工程。(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展改革工信局、财政局负责)

三、 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

(十四)积极参加市与广东省举办的项目对接活动,吸引项目和投资。支持我区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与对口城区的需求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创新订单模式,带动我区优势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交流、观摩活动,学习国内其他老工业城市成功经验。(区发展改革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和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十五)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完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成立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战线主管副区长担任,承担相关任务的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工信局,充实区政府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力量,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发展改革工信局负责)

(十六)按照国务院“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我区要积极做好相关准备,争取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区发展改革工信局、财政局负责)

(十七)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对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发展改革工信局、信息中心负责)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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