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9-25 14:16:49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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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法规,工资等有关规定。

(二)贯彻执行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四)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审批工作。

(五)贯彻执行与《国家公务员条例》有关的政策、法规。

(六)负责办理区属各单位调配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七)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考核制度,实施国家建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与呈报工作。

(八)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代表区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和检查职权。

(九)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建设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并监督其运行,指导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调指导全区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十)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认定、劳动监察工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初始创业政策;建立全民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城乡劳动者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十二)辖区内初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十三)对区属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考核。

(十四)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十五)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十六)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的用人单位实施强制执行。

(十七)辖区内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管理

(十八)区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十九)区属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二十)区办集体改革企业职工工龄认定。

(二十一)区属申报特殊津贴专家、学科带头人等工作的选拔推荐。

(二十二)区属初级(非教育类)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审批。

(二十三)区属事业单位岗位(非教育类)设置工作。

(二十四)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

(二十五)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及退休审核。

(二十六)对区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小企业的认定。

(二十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殊需要人员调配。

(二十八)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更改。

(二十九)辖区内用工单位劳动关系认可。

(三十)区属劳动合同备案。

(三十一)区属企业集体合同备案

(三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行政机构1个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机构2个佳木斯市向阳区机关事业保险局、佳木斯市向阳区劳动仲裁院。

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行政单位1个,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佳木斯市向阳区劳动仲裁院;事业单位1个,佳木斯市向阳区机关事业保险局。

三、人员构成

2019年末部门编制行政编制5个,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个;离休人员0个;退休人员4个。事业编制编制6个,实有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个,实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7.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35万元,减少6.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27万元,占99.57%;其他收入0.89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9万元,占94.89%;项目支出10.24万元,占5.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65万元,减少7.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39万元,减少8.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03万元,占71.27%;卫生健康(类)支出28.57万元,占14.34%;住房保障(类)支出28.68万元,占14.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5.96万元,支出决算为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区进行人才引进产生相关费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调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36.12万元,支出决算为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完成年初预6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监察权利下放转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未开始经办。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7.4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预算支出由区财政支付。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73万元。基本工资57.32万元、津贴补贴62.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7万元、住房公积金1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1万元。退休费7.11万元。

公用经费9.3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34元。办公费0.92万元、印刷费0.05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0.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统筹安排监察办公用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57%,原因为:合理统筹安排监察办公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1.56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6万元,减少43.73%。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包括结转资金;比 2018年减少3.68万元,减少28.26%。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局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反映用于农林水方面工作的支出。

2019决算公开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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