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制定地方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下达和本级安排的审计工作计划。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向区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3、区属国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4、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有关资金财务收支情况。
5、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区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7、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14年预算范围为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使用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4年佳木斯向阳区审计局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预算数为18万元,预算支出总额情况同收入总额的情况一致。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
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14年公共预算收入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万元,占100%。
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14年公共预算支出18万元,其中: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无离退休人员方面支出。医疗保险全区统一在区卫生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在区政府办支出。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因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全年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所以《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内支出栏情况相同,在此不再重复说明。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四)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暂未安排出国任务未做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4年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未做此项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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