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6-19 14:35:05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停车场继续收取停车费事宜的请示》收悉。为方便广大顾客购物停车,你公司配套设立了地下停车场,按照《佳木斯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停车服务收费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计费方式:

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不分车型,实行计时收费。

二、收费标准:

(一)营业时间(8:00-22:00):停车每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收费2元/台。

(二)非营业时间(22:00-至次日8:00):停车每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收费4元/台。

(三)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车辆停放超过自然日后,重新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并累计收费。

三、优惠政策:

对新能源车辆停车服务收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国家有规定的执行任务车辆,在商场营业时间免费提供停车服务。

上述收费指导标准执行期限至2021年5月31日,到期如继续收费,请重新申报。你公司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内容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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