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四个一”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17 9:36:50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按照省委领导同志要求,为切实巩固我省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快速有效解决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后评估考核各项准备,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把全面抓好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任务,高质量通过国家后评估考核验收摆上突出位置,强化各类问题查摆、剖析和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把扎实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四个一”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作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举措,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抓好活动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风险,举一反三抓排查,落实“四个体系”要求,建立台账抓梳理,强化措施抓化解,健全机制抓防范,既做到心中有数,又防患于未然。

——坚持务求实效。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对标国家后评估标准要求,逐条逐项梳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消除盲区死角、堵塞缝隙漏洞,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

——坚持严谨细致。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四个一”活动全过程,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提能力、转作风,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格的标准及时予以解决,并通过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一次政策大宣讲、大培训活动

1.基本业务培训。由省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线上方式开展。一是省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同志针对各市(地)、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和乡村振兴局系统全体干部,就国家后评估考核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开展培训。二是省乡村振兴局相关业务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就相关政策要点、工作重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对各市(地)、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体干部开展培训。

2.专项政策培训。由省直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线上方式开展,主要向各市(地)、县(市、区)对口行业部门宣讲国家和省级行业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3.全面培训宣讲。由市(地)、县(市、区)组织实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各市(地)乡村振兴部门对所辖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体人员开展国家后评估考核有关政策及相关业务培训;二是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乡、村两级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做到无死角全覆盖,解决乡村干部政策不熟问题。三是乡、村干部面向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宣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开展一次入户大走访活动

1.县级走访。各县(市、区)制定县级走访活动方案,四大班子领导、行业部门干部、乡镇干部分层级走访县域内脱贫户、监测户以及重点人群(重病户、五保户、残疾户等),对“三落实一巩固”存在问题,特别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应纳未纳”等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县级行业部门根据推送预警信息情况,结合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脱贫户、监测户以及重点人群(重病户、五保户、残疾户等)进行走访,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2.省级走访。一是省乡村振兴局结合年度考核,选派业务干部与市(地)抽调人员组成16个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对全省39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县(市、区)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及重点人群(重病户、五保户、残疾户等)进行抽查走访。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督促县(市、区)、乡镇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倒查不落实责任。二是省乡村振兴局包联干部随机抽访包联县(市、区)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及重点人群(重病户、五保户、残疾户等),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并督促县(市、区)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3.市级走访。市级要组织专业人员组成市级考核工作组,对省里走访考核未到的县(市、区)进行走访考核,做到省、市考核县(市、区)全覆盖。对“三落实一巩固”存在问题,特别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监测户遗漏问题当场指出,并督促县(市、区)、乡镇立即整改。市级行业部门根据推送预警信息情况,结合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脱贫户、监测户以及重点人群(重病户、五保户、残疾户等)进行走访,发现问题当场研究解决。

(三)开展一次典型问题大剖析活动

1.对各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结合镇村联系点,重点梳理排查国家考核评估涉及的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防返贫监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帮扶、项目建设、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村将梳理出的问题形成台账,报县级乡村振兴局,县级乡村振兴局对本县村级问题进行全面核实认定。

2.对问题较多的重点村进行深入剖析。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行业主责部门要对村级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选取一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存在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剖析,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从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等层面进行深入剖析,找准解决问题的路径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指导县立行立改。

3.注重剖析结果运用。各县(市、区)根据解剖村问题 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举一反三进行对照排查整改,各村运用剖析结果,同步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重点排查解决问题发现不全面不精准、整改措施不符合实际、整改成效不明显等情况。

(四)开展一次举一反三大整改活动

1.对照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各县(市、区)严格对照国家考核评估涉及到的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责任落实、相关行业部门分工责任落实、驻村干部帮扶责任落实等4个方面,全县各村对 照剖析村排查出的问题台账和清单,全面梳理,对号入座,涉及问题要见人见事,追查是哪级哪部门责任,重点解决责任落实不清晰不到位、履行责任敷衍塞责、落实工作推诿扯皮、调研指导工作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对照政策落实方面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各县(市、区)严格对照国家考核评估涉及到的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帮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重点政策落实,全县各村对照剖析村排查出的问题台账和清单,全面梳理,对号入座,责任倒查到相关单位和部门,重点解决政策落实不精准、有偏差、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存在问题长时间没有彻底解决,政策落实宣传有死角、政策解读不精细、检查督导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3.对照问题解决方面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各县(市、区)严格对照年度考核评估涉及到的关于国家后评估考核、省委巡视、媒体暗访、省乡村振兴局暗访等渠道发现反馈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务实制定整改方案、台账、清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推进问题整改取得成效。同时,注重整章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问题排查不务实、问题梳理不精准、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同时,各市(地)、各县(市、区)要挖掘梳理本地区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特别是在发展脱贫产业、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 稳定增收等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数量上每个市(地)不少于1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于国家后评估考核前形成经验材料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风险的重要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一”活动部署,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实化措施。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加强组织、强化部署,抓研究、抓调度、抓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统筹结合。把“四个一 ”行动与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一对一”反馈问题整改、省委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各地举一反三自排查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整合工作力量,强化联动推进落实。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四个一”工作调度机制,省乡村振兴局在2022年11月底前一周一调度,对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地)、各县(市、区)工作开展进行跟踪督导,确保11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将“四个一”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推动解决我省巩固脱贫成果领域各类问题隐患。

(四)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要求,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摸排走过场、化解搞变通,做到培训宣讲有针对性,剖析整改有实效性。对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整改不严不实等情况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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