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直达资金总情况
截止2023年3月29日向阳区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 9042.7万元。
二、下达直达资金情况
截止3月29日,已下达资金9042.7万元,未下达资金0 万元。
三、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3月29日已形成实际支出1635.17万元、占比18.1%。其中: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84.30万元、已支出 8.34万元、占比0.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补助资金1983万元、已支出519.29万元、占比26.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63万元,已支出87.36万元、占比18.9%。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05.96万元,已支出0万元、占比0%。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344.35万元,已支出0万元、占比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资金779万元、已支出779万元、占比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38万元、已支出210.18万元、占比15.7%。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31万元、已支出31万元、占比100%。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4.8万元、已支出0万元、占比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733.43万元、已支出0万元、占比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5.86万元,已支出0万元、占比0%。
四、未下达、未支出资金情况
未下达资金共计0万元。
未支出资金共计7407.53万元。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补助资金未支付金额为1463.71万元。
未支出原因: 此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补贴、临时救助,前三项需按月度发放,最后一项需按实际情况发放。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未支付金额为1075.96万元。
未支出原因:因去年疫情严重,学校停课,结转资金较多,前期各学校优先使用结转资金。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未支付金额为205.96万元,
未支出原因:按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行支付。
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未支付金额为344.35万元。需按计划及进度支付。
未支出原因:待市级将第二批资金拨付后,我区将按规定在20日内下达指标,并督促支出进度。
5、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未支付金额为375.64万元。
未支出原因:此项资金包括伤残军人抚恤金、参核参战人员定量补助、优抚对象定量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士兵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此项资金需按月度及实际情况发放。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未支付金额为1127.82万元,
未支出原因:按照支出计划进行支付。
7、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未支付金额为2733.43万元。
未支出原因:已于3月29日支出住房租赁补贴204万,截止报告时,平台数据尚未同步,同步后将会挂接指标。
8、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未支付金额为64.8万元,需按计划及进度支付。
未支出原因:按照佳财发〔2023〕1号文件要求,将于2023年5月30日前发放完毕。
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未支出金额为15.86万元。
未支出原因:按照支出计划进行支付。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地方库款运行的监测和调度,确保直达资金支付的库款保障并将加强地方库款运行的监测,以保障直达资金支付。并且加大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避免未导入监控系统影响了支出进度。
佳木斯市向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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