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10:16:43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佳木斯市向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责任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三十二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县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环境治理措施不到位,生活垃圾、畜禽粪污随意堆存问题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达到《佳木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三、整改措施:

  向阳区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针对反馈的“部分县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向阳政府分管副区长多次组织各村屯及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力度。向阳区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机制,强化村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各村自查+行业监督+政府督办”的监督检查机制;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来抓。

  针对“农村环境治理措施不到位,生活垃圾随意堆存问题普遍存在。”问题,加强督察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向阳区将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排查整治,监督指导各村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临时性散乱垃圾堆放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等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治。同时,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回头看”检查,并将“回头看”情况列入季度考核中,切实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村屯为基本单元,开展全面排查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情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边排查边整改。同时,向阳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了向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向阳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整治“春风”专项行动,指导村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五、验收情况:

  市住建局(验收单位)成立验收组,于2023年7月20日对佳木斯市向阳区住建局(整改责任单位)完成的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佳木斯市向阳区住建局(整改责任单位)针对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已实现整改目标,符合《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同意验收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4—8571702

  九、受理地址:佳木斯市向阳桥北路5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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