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向阳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0:53:54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鼎力支持下,向阳区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法治建设各项部署,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向阳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挂帅任中共向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设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9年4月向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在区司法局挂牌,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启动。明确由副区长包抓分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网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证。同时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今年6月,区委书记王献宇主持召开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佳木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印发了《向阳区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向阳区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各部门深入学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政府区长王威主持召开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向阳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打好法治建设实施纲要五年规划收官战。11月,政府副区长倪生主持召开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向阳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督工作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无法外施权情况。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1.规范精简政务服务事项。为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开展了八轮流程再造,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22个部门均已设置实名受理、审批账号和大厅受理一窗通办账号。梳理行政权力1856项,政务服务事项324项,现已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材料精简60%,流程精简32%,时限精简55%,将优化服务贯穿行政执法各环节,实现执法和服务的双提升。

2.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制定《向阳区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涉及市场、城管、卫健等部门首批办好“一件事” 清单目录13项。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逐批次推出“一件事”集成服务,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明晰政府审批清单。整“六清单、一流程、一指南”,公布“四办清单”,其中马上办35项、就近办14项、网上办324项、一次办291项、保留中介服务清单7项。38项服务事项实现只跑一次,3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并将办理进度全程公开,同时配套实行限时办结等7项制度。现共受理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7071件,接待群众35643人次。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网格”新模式。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下基层、进网格”专题会议。为使网格员熟悉政务服务业务,组织全区680名网格员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13次,编制低保办理、社保补贴申请、困难退役士兵补助申请等14项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为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提供“上门帮办、代办”暖心服务。以需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转移登记手续为例,对出行不便、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的老人,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网格员为其预约登记,入户确认,采集图像,帮助办结相关手续。通过大数据平台智能分析,精确计算出能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定向的推送给网格员进行入户代办。办理老年证服务事项为例,将现有人口数据与民政部门提供的已办理老年证人员数据进行比对,计算出符合办理条件却未办理老年证的人员数据,推送给网格员,由网格员征求意见后入户代为办理,并将办理好的证件送到老人手中。现已开通网格员帮办代办服务事项200项,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零跑腿”,将政府惠民服务通过网格员第一时间送到群众手中,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幸福感。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印发《向阳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向阳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各部门责任人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举办《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城乡规划法》等法治专题培训9期。配齐配强执法队伍,重新梳理确认执法主体,对工作调整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收回并注销执法证63个;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制定《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截至目前,接受行政复议咨询20余件,实现全年“零案件”,通过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在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关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制定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三统一”等制度,凡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送司法局和区人大备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要求,部署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今年,我区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所有下发的普通文件均为阶段性工作文件,随着阶段性工作结束,文件自行废止,没有未公开、未审查、未备案的情况发生。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

各单位通过自检自查梳理“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对各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执法部门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将工作制度、清单、流程、服务指南汇编成册。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3次,做到行政执法不越权、不失职,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黑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保障、住建、城管等领域开展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许可卷宗85件,行政执法卷宗30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将重点领域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全年未发生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引发特大环境群体性事件,未发生较大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有效保障法治向阳、平安向阳建设。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5次,认真梳理人大和政协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分析反馈。公、检、法、区直各部门主动向人大、政协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制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聘请黑龙江普瑞特律师事务所为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事项讨论6次,参与化解信访及矛盾突出事件12次,解答咨询30余次,起草、审查合同和文件7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份。

五、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定《向阳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普法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向阳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联络组,明确普法主体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全年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86次,每月上报普法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向公众公开普法案例23个。

(二)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企业调解组织3个,选聘46名兼职人民调解员,树立个人品牌调解室6个,实现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制定调解制度、考核制度,统一规范人民调解登记表及调解卷宗。今年全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4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件,调解满意率达100%。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多渠道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纳入援助范围,助力疫后复工复产。今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6件。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开通群众热线、落实网上受理、手机信访制度,及时沟通群众反映事项,推进职能部门与群众的对接互动。

(三)探索普法新模式,营造全民学法新气象

在政府网站设立“向阳普法”专栏,创建普法微博、公众号和抖音等媒体平台,并及时刊播普法内容。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打造第一小学、九洲社区等14处普法阵地。疫情期间制作防疫知识、复产复工等方面微视频36期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网格”普法宣讲2次,现场为网格员基层治理工作答疑解惑。录制农村“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视频4期,将法律条文无声变有声。编印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手册》社区管理常见法律问题指引口袋书。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会、宣讲报告会和法律知识考试12次,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的良好学习宣传氛围。制作了《民法典》动漫微视频、普法情景剧4个,自创《民法典》快闪受到省厅领导赞誉。

六、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建设质量

(一)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走访调研3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就学、用工等问题60余件。严格贯彻执行《黑龙江营商环境监督办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制定《佳木斯市向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建立由营商、发改、工信、司法、市场监督等多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向诚出发,信达天下”专栏,已有3064户企业商家签订承诺书,引导14家中小微企业入驻使用“信易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3笔,总金额3050万元。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邀请律师实地访谈嘉宝莉漆专卖店、恒远装饰、广汇家电等多家企业,帮助企业分析经营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解答合同签定、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36件。为企业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0余本。实施“百千万”工程、“走千企、访万户”活动,成立127个工作组,1560名党员干部,对辖区2100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走访中做到“三心三到”,即细心走访,企业要走到;耐心倾听,政策要送到;用心回应,困难要帮到。帮扶1059户企业落实税费优惠、援企稳岗等优惠政策;222户企业获得约200万元的信贷支持;为316户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成功调解减免私有房屋租金3539户,共计金额1492.26万元。疫情期间办结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920件、食品经营许可证683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3件。

(二)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全区机关干部和百名志愿者对村屯周边、废弃地开展“见缝插绿”活动。全年巡河58次,取缔松花江外滩附近摆摊设点60余处。对4处废弃砂场、6处违建拆除后遗留硬化地面进行生态恢复,共计210亩。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将原来分散经营土地调整到柳树岛内核心区域,全部种植大豆等矮科作物,账外土地调整为环岛还林还草还湿,全岛合法土地5900亩统一调整完毕。

(三)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各部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提前介入和“双移送、双通报”机制,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48条案件线索全部查结。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抓获50人,查处“保护伞”24人;打掉了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抓获24人。目前,已审结犯罪集团1个3起恶势力犯罪均已一审判决完毕。区纪委监委加大“打伞破网”力度,立案查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4起;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立案免处2人。

(四)依法依规防控疫情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研究制定防控策略、部署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7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5起。

下一步,向阳区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再上新台阶。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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