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民航班车票价的函》收悉。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乘机旅客地面运输需求,给乘机旅客提供良好舒适的乘车条件,参照省内其他城市机场班车票价水平。经研究,民航班车票价为:10.00元/人次;儿童(十二岁以下)5.00元/人次;儿童(1.20米以下)免票乘车。
此通知执行期限至2021年5月31日,执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到期如需继续收费,重新申报,另行审定。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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