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内容
《条例》第三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向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yq.gov.cn)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向阳区水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向阳区水务局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xyq.gov.cn:10079/zwgk/html/zwgk/list/ysqgk.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向阳区水务局办公室(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325号610室,邮编:154002)。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向阳区水务局办公室(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325号610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向阳区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北路6号向阳区政府二办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8571197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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