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9 15:42:14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佳木斯市向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yq.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54-860701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全部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月”、汛期和强降雪、粉尘防爆等特殊时期、重要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规定公开区本级2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020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类信息1784条,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共409条,采用36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524条。严格认真执行《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制度》,积极抓好政民互动工作。2020年区门户网站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48件,回复48件,回复率100%。市政民互动共收到舆情信息353件,其中咨询问题123件,反映问题230件,回复率为100%。同时抓好网络舆情监控,强化论坛管理和舆论引导,做好部门回复的跟踪和督办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向阳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答复。2020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费用。2020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向阳区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经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外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在区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加快推进网站改版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整体样式和“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均与省政府门户网站一致。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向阳区政府推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和责任,着力打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成立向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20个部门及5个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组建“向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微信群”,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三同步”暨工作信息同步、工作标准同步、工作反馈同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同时,也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经验交流的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45

66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6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7

+71

53

行政强制

60

-3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28.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性依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还需进一步丰富等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本区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网站、板报、宣传画等)直接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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