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3-26 10:06:10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yq.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向阳区人民政府政府办,联系电话:0454-8607012。

一、概述

2018年,向阳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工作效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实效性,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种机制10余个和动态组织领导,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因区级各部门人事调整,我们年初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了单位内部的有关人员,强化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本年度区主管领导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

(二)明确职责,依规工作

在2018年区政门户网站改版,多政务公开进行重新设计,设计内容更加有利于政务公开工作,使人民群众个方便行使知情权。对机关职能、领导信息、科室分工、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进一步从新完善,对工作计划、规划、总结等及时更新,对便民服务事项、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为提高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时效性,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经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外公开。

(三)开拓渠道,提升水平

不断拓宽网络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向阳区公众信息网,向阳区政务微博、微心向阳、佳木斯向阳区党建平台等方式,发布公开向阳区相关各类信息,让群众更加方便、更及时的了解想要知道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各社区也相应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社区工作信息及便民利民的政策,并入户宣传走访,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居民家里,帮助居民关注本社区公众号,有问题直接对话,政民互动回复率100%,年度累计各类信息公开2472余条,真正做到了公开为民,服务为民。

(四)严格落实,跟踪督办

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及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投诉电话、信访举报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百姓提出申请的信息必须在法定时限给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472 条,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公共资金使用、实事项目、工作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行政审批、财政资金、审计工作、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领域,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列明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审批对象、办理地点等,对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权要素进行标准化设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做到企业服务集中化、市民服务便捷化。

2、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全部公开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3、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月”、汛期和强降雪、粉尘防爆等特殊时期、重要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加强向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类信息2269 余条,便于市民了解热点信息。

2、政务微博。向阳区发布政务微博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 208 条,通过私信和评论与网友交流,在服务民生、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政务微信公开。微信公开信息数为 1398 条。

4、其他形式。通过社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告栏、微信平台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1844 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在法定时限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费用,故无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区政府各部门的参与度及相关业务能力仍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精神仍未完全吃透,难以把握好公开要求。
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并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查漏补缺,与时俱进。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认识、理清职责,在具体工作中严守程序、严格标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部门,不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如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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