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0年>区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9 08:42 来源:
字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向阳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5条,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的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向阳区审计局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明确规定上报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申请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和准确。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畅通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结合实际,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构建政务公开覆盖网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信息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供提供投诉电话、信访举报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工作,现有的兼职人员力量不足,需要加强人员的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还不够,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还不能做到百分百准确,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不足。同时信息公开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推进。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