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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09: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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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yq.gov.cn)公布,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54-860701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95条,其中:政府网站信息报送49条,微信公众号报送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办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工作人员为成员,保障信息及时有效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条例》认识和理解上还不够深入;对自身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高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策解读,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特别是核心信息、关键信息的日常管理,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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