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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阳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09: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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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阳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向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为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市民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67条。其中信息报送62条;处理决定数量5条。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其他政府管理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按目录、按要求公开制度,如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规程处理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实行报备、专人负责、联系人等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动态更新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保障情况。定期在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栏目发布各类民政信息,保证信息发布更新频率。加强政策解读,选择群众关注度高、受益群众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图文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考核,自觉接受区政府办的检查测评,及时整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不足之处:受编制限制,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少、力量弱,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局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和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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