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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11: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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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指导监督,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全年主动发布部门动态等各类信息,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充分利用“彤心向阳”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发布各类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从信息发布、信息审核方面严格管理,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与高质量,层层把关。

(四)平台建设

依托网站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全部做到专栏专用。通过区级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完善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做好对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情况等考核监督工作,进一步压实单位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未接到公众投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8.0814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新媒体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改进提升: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工作透明度,按时限要求及时发布通用政策、工作情况等信息,不断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严格对上报的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安全、真实、准确的信息,利用好区级微信公众号“彤心向阳”,进一步加强城管工作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出政务信息公开收费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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