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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阳区原佳星玻璃厂家属楼2号楼与4号楼之间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决定书公告公示

日期:2026-01-13 14:12 来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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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若宏

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理向阳区原佳星玻璃厂家属楼2号楼与4号楼之间违法建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公示,佳向城综限拆字〔2025〕第031008《限期拆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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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孟佳莹

审核:徐永超

编辑:方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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