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和筛选后,现对以下30位同志拟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公示:
赵莹(女)、刘卉(女)、刘春阳(女)、李影(女)、王朝侠(女)、许艳波(女)、吴尧尧(女)、桑小丹(女)、姜希、宋建程、高翔(女)、李艳菊(女)、年垚霖(女)、杨鹭(女)、杨毅、刘娜(女)、王晶(女)、佟雪娇(女)、王巍巍(女)、沈叶(女)、蔡莹莹(女)、杨杨(女)、杨立丽(女)、李琳、张玲玲(女)、张小溪(女)、王丽红(女)、孙海峰、孟祥菊(女)、胡耘翰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向阳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本人签名。向阳区司法局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资格。
公示期: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454-8638148
联系地址:向阳区兴城胡同121号向阳区司法局一楼
佳木斯市向阳区司法局
2026年3月2日
监审:孟佳莹
审核:任万龙
编辑:庄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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