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11-20 02:42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一、《通告》的起草背景

为防止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和重度污染天气,给人民财产和健康带来危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完成《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二、《通告》的起草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解读

一是集中燃放区域:

在本辖区内设置了以下5个集中燃放点,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1.松花江边建国十周年纪念塔西侧,滨江路与中山街交叉路口北;

2.松花江边外滩公园,滨江路与德祥街交叉路口北;

3.佳木斯体育中心前侧广场,胜利路与红旗街交叉路口东南侧;

4.和平村三角综合体,育林路和新华街交叉路口;

5.西门转盘东南侧,解放路和红旗街交叉路口。

二是禁止燃放区域    

1.居民住宅密集区。①滨江路以南、胜利路以北、中山街以西、红旗街以东区域;②长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红旗街以西、光复路以南、学院街以东区域。

2.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重点保护区域。①国家机关、军事机关、重要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体育场馆等群体集体活动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②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企业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③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在本公告明确的指定燃放点及特定区域外,所有居民住宅区内部(包括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楼道、阳台等)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3月2日期间。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佳木斯市向阳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4-8571661

   

                  

相关稿件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佳向政规〔2024〕1号)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